本期公基輕松學的主題是:社會經濟權利與文化教育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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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經濟權利。
1、財產權:
(1)寫在“總綱”。
(2)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
(3)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錯誤表述:公民的財產神圣不可侵犯)
(4)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舉例:拆遷活動、修路)
(5)補償VS賠償:無過錯和有過錯。(舉例:軍事演習燒壞了莊稼、自愿打新冠疫苗)
2、勞動權:
《憲法》第4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3、勞動者的休息權:
(1)《憲法》第4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2)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3)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物質幫助權:
(1)《憲法》第4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目前,我國憲法并未明確規定,公民在遇到地震等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可以獲得物質幫助),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3)錯誤表述:我國公民在年老的時候都享有養老金的權利。
二、文化教育權利。
1、受教育權:
《憲法》第4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2、文化權利與自由:
(1)《憲法》第4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于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2)創作VS出版:創作是文化自由,出版是政治自由。
2.(單選題)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列選項中既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又是公民的基本義務的是( )。
3.(單選題)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及平均每周工作時間分別不超過( )
4.(多選題)物質幫助權是憲法賦予我國公民的一項重要權利,公民因特殊情況而無法獲得必要的物質生活資料時可以獲得生活保障,享有集體福利等物質,幫助權的服務對象主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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